翻页   夜间
笔趣阁 > 那些狗血的青春 > 第一百零四章
 
单雨桐沿路慢慢往家的方向走,入秋以来扑了满地的黄叶顺着风向前滚,夏天的闷热和喧闹在不知不觉中消失殆尽。

整整一个月。没给自己打一个电话、发一条短信,不让自己知道她的一星踪迹、半点感觉。

说不生气不在乎那都是假的,只是所有的情绪都在见到她一刻淅淅沥沥的散在空中如下了一场绵延的雨,然后就什么都质问不出来了。

听见自己的声音交错过血管回响在耳际,如同有无穷尽的魔力,在某处淡淡的化开,带着从未有过的、异常清晰的温柔。

不是发誓要给你幸福么所以无论如何,不能食言。

晚上7点多到饭店的时候,几个人都已经到了包厢,连菜都点完了。

怎么这么多人?我有点疑惑?

难道是给我接风?

夏菡拉着我,笑骂着坐下:“你们还真不客气,自己就吃上了,爸爸我要是不来,叫你们连裤子都当了!”

夏之信嘴里还塞着只烤鱿鱼,口齿不清:“怕什么!知道老大你重义气,舍不得咱衣不蔽体丢你的脸。”

一脚过去:“少给我贫!就这么几个人?凌晨,你男朋友呢?怎么不带来一起瞧瞧?”

凌晨眨了下眼,笑道:“你就别打击我了,行不?”

夏之信乐的不可开支。“你还别说,据说,追凌晨的人,都快成了一个排了。”

一屋子人拖长声音,“啊——真的假的啊?”

凌晨怒骂,“夏之信说的话,你们也信?”说罢,回头向夏之信扑来,“敢胡说八道,看我不撕烂你的嘴。”

夏之信笑着,往旁边躲去。

夏菡笑了,踢开椅子站起来,拉住凌晨:“怎么,还没打算找个排长?”

凌晨脸更红了,“去去,别跟着瞎起哄。”

夏菡笑嘻嘻的看着凌晨红扑扑的脸,乖乖地找陈寒坐下了。

我自己一个人,在一旁把一盘虾饺完完整整的吃进肚里。

一屋子人觥筹交错

谁没有年轻轻狂过?

年轻就是资本

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看着这么多人

还是觉得孤独,少了一个人的孤独。

夏之信拿白酒当纯净水一样地灌了大半瓶,突然哇地一声哭出来。

确切的说,只是干嚎,因为,夏之信根本没有眼泪。

“恋爱中的人智商都为零老大,你别学我,不会的,你那么聪明。”

这下大家都愣了,谁也没想到一向大大咧咧的他会说出这么一番话来。

夏菡腾地站起身来,也灌了一杯:“对!我聪明个屁!要聪明了还混在这破地方!咱们都别多说,就是给我喝,以后的事谁知道!”

夏之信破涕为笑,也一干而尽。

后来夏菡也喝多了,但看上去还比夏之信象样些,凌晨一路扶着大骂不绝的夏之信摇摇晃晃地走了。

我一把撑住夏菡的胳膊:“还能走吗?”

夏菡沉重地点头:“废话!”

上了taxi,夏菡继续发酒疯:“这位大哥你知道吗?有些人真他吗的不是东西,丢咱们亚洲人的脸,你看看那戏演的的多假,硬把人美国的小电影给吹灭了!”

我一把按下她,对着那司机死命赔笑:“不好意思,我这朋友,脑子喝糊了。”

夏菡还想再分辩什么,一看我杀人的眼神,立即闭嘴了。

夏菡一直沉默着,直到后来突然一手攥了我一下:“叶笙,你终于回来了。”

“恩?”我转不过来地看着他。

她笑了,眼睛在黑暗里亮晶晶的:“叶笙,我们都要好好的。”

我不明所以“夏菡,你这家伙,在说什么?”

夏菡又笑了,露出颊边的一对酒窝。

远远的天际一片漆黑,闪烁的是万家灯火。

好容易把醉鬼搞回家,直接把夏菡扔死在床上,草草洗了澡,冲去了一身酒气。

坐在床上,莫名其秒的想起单雨桐,好久没见了,今天也没看清瘦了还是胖了。

不对,我怎么会想这种事。我努力甩甩头。

唉,我躺回床上,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啊

会是什么啊

我郁闷的想,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蜷缩在被窝里,看着夏菡认真的梳洗打扮

“我去学校了。”夏菡头也不抬地回答。

“翘掉算了!”我很习惯地说。

夏菡抬头奸笑:“那怎么行,我是全勤的优等生。”

我不屑地撇撇嘴:“还是装模作样,真是的,成天带着优等生面具,你也不累!顺便问一句,哪个优等生会画烟熏妆,穿着露肩装去上学?”

“不要以貌取人嘛。”夏菡继续奸笑,“我觉得这样很有趣啊。”

这就是所谓的个性扭曲吧,我感到一种无可奈何,

开始了解为什么社会上败类虽多却总是有更多的斯文败类。

夏菡身姿婀娜走到门口,脚上是她最喜欢的gucci高跟鞋,

我一直觉得那东西不仅价格光彩照人,必要时高挑尖利的鞋跟也可以用来灭口杀人。

我在床上翻了好多个滚。

还是家里的床舒服。

不对,为什么会有这种念头?

头忽然有点疼。

我抱着头,抱着被子一点一点的跑去洗脸。

过了好久,头疼才缓解了一点、

空空的屋子留下我懊恼不已

讨厌这种安静

什么时候都是一样安静,安静得让人随时都想歇斯底里大吼几声。

伤感?

会有这种莫名的情愫?

我索性出了门,向闹市走去

去染了头发,最深也最不显眼的紫色。

“没想到深色的头发也非常合适呢!”

“多少钱?”我盯着面前镜子里那张有些陌生的脸,无视身后发型师的赞美。

已经是午后了啊。

早知道染个发是这么无聊又浪费时间的事,先前也许会改变主意吧。

走出理发店,我看看歪在西边的太阳,突然有些后悔。

决定的事情,总不好半途而废的。

我摸摸自己完整无缺的耳朵。

“七个?一下子开这么多,不太好吧?”

“没问题啦,不会给您惹什么麻烦的。”我扭过头像乖孩子一样微笑。

已经是激光穿耳的年头了,无痛也不容易感染发炎

我偏偏就去了小商品市场随意找了一家挂着生锈的“打耳洞”牌子的店面。

锐利的尖端穿透了皮肉,我咬着下唇,不让痛苦的声音逸出来—

—在这样混乱的地方,会痛地像耳朵被撕裂一样是早就知道的,也就是这样才会在刻意选择这种地方。

再怎样的痛苦,至少是可以清楚感知的东西,比起心中那种莫名的痛苦也要好的多了—

我仰头望天,耳朵上挂着几个闪亮的金属环,贴着几块白色医用胶布,也凝固了一些褐色的血痂。

有人说。

耳洞是感情的缺口。

穿耳洞是为了纪念一个人。

打耳洞的痛是刻骨铭心的。

就像你永远不会忘记这个人一样。

是么?

打完耳洞,顺道去超市补给一下粮食。

我拎着几个大袋子走到收银台,

通道走到一半,迎面而来的人让我迟疑,又尴尬地放慢了步子

那人也有些踌躇起来,两人在离对方还有三步远的地方都犹豫地停住。

一时间两个人面对面站着,不好对视,无话可说,也没想到该让路让对方通过,很不自在地堵在通道里,难堪异常。

还是陆至先开口,客套又含糊地:“叶笙,买这麽多东西啊。”

“是你呢?”

“我带两瓶酒回去。”

“哦”

两人隔得不远,似乎又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柠檬味。

我知道这是自己感官的条件反射,因为对这个人实在太熟悉了,

但再熟悉也是过去的事,现在中间隔着三步距离,像没什麽交情的朋友一样小心翼翼地打着招呼。

那麽多年亦步亦趋地跟随着他而积累下来的深厚的东西,都被埋藏起来等着遗忘。

“现在还好吧?”

“恩。”

“叶笙,对不起。”

我搓了一下手,尴尬起来:“没关系。”

陆至一怔,似乎有些震惊我的不以为然。

“那要回来工作吗?”

“啊?”我笑了笑,“不了,那地方不适合我。”

“哦已经找到别的工作了吗?”

“没”我不想说话。

忽然,我的视线被的银陆至脖子上的项链所吸引,“陆至”

由于太过于惊讶,我只说了两个字,便瞠目结舌的楞在当场。

我记得清楚,那个项链,是老爹留下的仅有的遗物,自己一直当作宝似的珍藏着。

陆至生日那天,我亲手送给他。

“怎么了,是你给我的啊。”陆至柔声说。

“啊,是么?我不记得了。”我努力保持平淡的口吻,却听得让人心酸。

“你离开之后,我就出去找回来了,一直带着,不想再拿下来了。”

我没有再说话,我怕再一说话,我就会心软

话题继续不下去,静默着实在很尴尬,“抱歉,我得走了,那个回去要做晚饭。”

陆至“哦”了一声,手还是放在口袋里,挪了一下脚,但并没让开:“东西这麽多,要我开车送你吗?”

“不用了,自己走,锻炼一下。”

陆至明白似地抿了抿薄嘴唇,别开眼睛笑一下:“那你去忙吧,不打扰你了。”

互相擦肩而过。

陆至眼中忽然掠过一丝忧伤。

他的心里盛满了无望的爱,充溢着无尽的痛悔,也有着深深的无力感。

明明叶笙与他近在咫尺,却又仿佛远在天边,伸出手去,可以拥抱她,触摸她,却把握不到她的心。

我没有回头,永远也回不了头了。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