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凤十分热情,非让叶青青他们进屋坐,陆墨其实不太想坐,不过毕竟是亲戚,连家门都不入说不过去,他便想着略坐会儿就告辞。
但屋子实在太小,不会超过十五个平方,今天吃饭的人多,架了张大圆桌,占了极大的空间,剩下的空间根本挤不下几个人,再摆几张凳子就连立脚之地都没了。
叶青青和陆墨在桌边坐了下来,张大林他们还没吃好饭,他们不吃饭杨金凤巴不得,这一桌子菜花了她不少钱,她没打算一顿吃完,那碗千张炖肉和蒸带鱼,至少能吃上一礼拜呢!
剩下的其他菜,杨金凤也没想着浪费,她是连一点菜汤都舍不得浪费的,一般做一顿菜能吃上两三天,一个月顶多买一次肉,家里没冰箱,就拿盐腌了,一次割上婴儿巴掌大那点肉,放在菜里添点肉味,一斤肉杨金凤能吃上半个月。
至于鸡鸭鱼海鲜这些硬菜,如果不是过年,杨金凤是绝对不会出钱买的,但冰冻的马鲛鱼她却常买,五毛钱一条,肉又多,一条鱼一家子能吃上一顿,这种鱼是张家餐桌上常见的。
也所以张大林个子这么矮,和杨金凤的抠缩有着直接关系。
“我不吃了,你们慢吃啊!”
林淑芳用青菜汤拌饭,勉强吃了小半碗,她是真奇怪,姑娘时杨金凤厨艺还是不错的,烧出来的菜不说色香味俱全,但也算可口,可结婚生子后,厨艺一点长进没有,反而还退步了。
油少盐多,不是煮就是蒸,没有一点菜鲜味,用来养生挺好,味道就算了,狗都不吃。
杨金凤瞧了眼基本没吃的菜,十分欢喜,现在天气冷,十来天不用买肉了,顶多买点青菜。
“大林结婚那天,你们一定要来喝喜酒啊,全家都来。”杨金凤捧着碗,碗是这边常见的高脚碗,碗口大,但有点浅,一般当饭碗。
以前的人缺肉少油,饭量都不错,像这种饭碗,就连女人都能吃满满两碗,但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就连男人都吃不下一碗了,杨金凤胃口还挺好。
杨金凤小心翼翼地夹了块带鱼尾巴,再夹一块千张结,剩下的都是咸菜和青菜,还有几颗螺丝,一手托碗,一手拿着椅子,坐到了林淑芳旁边,看来是打算边吃边唠了。
叶青青终于明白为啥这女人饭量大了,时代在进步,可杨家的伙食却在退步,瞧她夹菜的抠缩样,连块肉都舍不得吃,不吃饭还能吃啥。
“表姐,你们一定要来啊!”杨金凤又提了起来,眼里冒着精光。
她打上了陆墨车子的主意,结婚那天让陆墨当车夫,省了雇车子的钱,还体面,多好。
林淑芳为难了,本想说婚礼那天她一个人来,儿子忙得连睡觉时间都不够,哪有时间跑过来喝喜酒,不过没等她开口,陆墨抢先拒绝了,“正月初八我公司就开工了,没时间过来,还是提前恭喜表哥吧!”
叶青青想了想,走了出去,从空间拿出了红纸包,包了一百块钱,九十年代一百块算大人情了,而且她也没打算杨金凤回礼,以后连走动都没想过,这一百块就算是送出去了。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