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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钟绾郑端 > 第十七章. 入骨相思知不知
 
自钟绾醒过来,郑端成日陪在她身边,有时亲一亲,两个人凑在一起,像小时候那样,小声咬耳朵,说说悄悄话。

说起儿时有趣的事,莫过于两人合伙儿骗李子丞吃羊粪蛋那回,他们骗他那是枣,后来李子丞落下了病根,一见黑枣就吐。

又说起三个人曾经偷喝了李桀珍藏的女儿红,喝完之后,又给灌满马尿,再埋回树下去,那坛子马尿李桀没来得及喝,到如今不知还在不在。

那些无伤大雅的馊主意,从来都是她来出,他去做,两个人淘气得如出一辙。

“其实那坛子女儿红,本来就是李桀为我酿的,”钟绾仰躺在他怀里,亲昵地蹭一蹭,说,“子丞哥哥说李桀一直想要个女儿,奈何夫人早亡,就只能捡一个来养。”她眯起眼,“从捡我那年起,他就埋了这坛酒,想着到女儿出阁,刚好十五年。”女儿红,盼女逢,李桀没能等到她出阁,也没能亲手挖出那坛女儿红,给他最疼爱的小姑娘做嫁妆。

山中无日月,每天晨钟暮鼓,日子过得安逸又舒心,如此过了几日,钟绾终于能下地走路了,郑端一直在左右扶着,护着,生怕磕着碰着,像捧着自己的眼珠子一样宝贝。

“如果我真残废了,再也走不了路了……”“那端哥就背着你走,走一辈子。”“那你现在就背我。”“又想偷懒?”“不是不是,你快背我。”郑端无奈地伏下身,让她爬到自己脊背上来。

钟绾策马扬鞭,一巴掌打在天子屁股上,“驾!快跑!”“敢把皇帝当马骑,”郑端偏过头狠狠吻她,浅浅地笑起来,“这可是诛九族的大罪。”“可惜我没有九族,光棍一条,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唯独剩个傻哥哥,还是你最得力将军,你可舍不得杀他。”郑端浑身一震,猛地僵住了,他转过头看她的脸,欲言又止。

洛风在门外枣树上打枣,树影晃动,枣子哗啦啦落了满地。

“怎么不跑了,驾!”“又想马儿跑,又不给马儿草,”郑端回过神,促狭道,“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回头我让小洛风给你薅把草。”“不干,”小孩奶声奶气地提醒,“没好处,不干。”“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郑端亲了亲她的嘴角。

钟绾不敢吱声了。

郑端双臂一收,轻轻巧巧把人从背上转了个圈,反手搂抱在怀里,用下巴上新生的胡茬蹭她的脸,言语之间尽是深情宠溺,“怎么不说话,累了?”“说话会被……草。”“……”郑端被她无意识的,稚拙的妩、媚撩得浑身火气,小腹血液直冲下去,猛将她扑在竹榻上狼吻。

眼前依旧漆黑,蒙眼布隐隐透过一点光线,钟绾只得揽着他的脖子,唇舌柔软火热,黑暗让人更加敏锐,她听见郑端极力压制的喘息,也感受到他小心翼翼的动作。

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郑端在害怕,可是他在害怕什么,钟绾不知道。

“别怕,”进入的时候,她轻轻亲吻他的额头,又亲亲嘴角和脸颊,像儿时那样,不断在他耳边低声低喃,“端哥,不要怕,我在。”“再叫。”“端哥。”“再叫。”“端哥,端哥,端哥……”火热的唇不断往下,她放心地将自己裸承交付,仿佛只要在这个人身边,就安稳,就暖和,就什么都不用怕。

“绾儿,我想你。”他说。

炙热的,契合的,如星空温柔的光芒铺展满山谷,离家已久的驳船停靠在港湾,他在干涸中行走了太久太久,烈阳炙烤,蚊虫叮咬,翻山越岭,终于寻找到久违的水源。

洛风把枣叶搓成两个小球儿,塞在耳朵里,继续打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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