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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重生八零:我娶了迪斯科辣妹 > 第2314章
 
刘芬一大早惦记的就是去香山的事,汤宏恩却一点都不急,还忙活着要吃什么早饭。

夏晓兰伸伸手脚,自觉已经活动开身体,也没和汤宏恩客气:

“汤叔叔,我想吃隔壁胡同的杨包子。”

杨包子就杨包子呗,刘芬也不挑嘴,汤宏恩从厨房找出个大保温桶出门了。

现在买早饭都这样,包子馒头和油条还好说,要吃流质的东西,比如稀饭、豆汁和豆浆之类的,都得自己带餐具去装。

有人用饭盒,有人用保温桶,有人用搪瓷杯。

汤宏恩刚出门,闵小菊从一旁蹿出来:“领导,我还要守在刘姐身边多久啊,您和她都结婚了,应该没有人敢来捣乱了吧?”

汤宏恩扫她一眼,“怎么,你觉得跟在阿芬身边没危险,没有你发挥的余地,有点大材小用?”

闵小菊是这样想,可她不敢这样说啊。

主要是她吃的真是多,不能帮忙,好像挺对不起汤宏恩给她的报酬。

“你这次跟去鹏城,看见那个叫葛剑的男同志了吧?他以前就是晓兰的保镖,你看他现在走出去,还有谁拿他当保镖。你年纪也不小了,也该替自己的未来做打算,难道真要回乡下种田?”

闵小菊想说回乡下种田也没啥不行的,但汤宏恩的眼神能窥破人心,她要是真的能甘心种田,汤宏恩就把她请不出山了。

汤市长的意思,让她学那个葛剑,不仅要当保镖,而是要成为刘芬身边得力的左右手?

学葛剑倒是没问题。

葛剑比自己年轻,脑子也灵活,学东西特别快吧?

闵小菊信心不足。

然而她自己也知道,汤宏恩的建议是为她好。

像她这样没有一技之长,只会打架的女同志,真的不容易找到合适的出路。

跑去给香港老板当保镖?

听说收入也挺高的,闵小菊自认受不了那鸟气。

她上次去鹏城,就见过香港阔少身边的保镖,闵小菊一眼就看出来那个叫阿华的是个高手,被香港阔少当众使唤……还不如跟着刘芬。

“领导,谢谢您的好意提醒,俺试着学一下呐!”

闵小菊的自称,经常在“俺”和“我”之间自由切换,要不要表现的特别村,得看闵小菊同志的心情。

汤宏恩不和她多说,闵小菊总算有点眼色,把他手里的保温桶接过去。

打豆浆是闵小菊排的队,包子也是她去买的。

折返的时候,眼瞧着快到家门口了,汤宏恩把东西都接到自己手里:

“小菊同志,你要向葛剑同志学习,这就是第一课。”

给人当左右手哪有那么容易。

夏大军没办到,为啥阿华就能办到?

要机灵,要有眼色。

活都是自己默默做,功劳都是老板的。

闵小菊老老实实受教,看着汤市长拿着自己买来的豆浆和包子去讨好新婚夫人,她嘴里也塞着包子,含糊不清嘟囔:“又想骗俺……”

连汤市长都是这种人,这个社会对老实人太不友好了。

想来想去,还真是跟在刘芬身边好,闵小菊也暗暗下了决心。

等夏晓兰吃完早饭,把自己收拾妥当,想要开车去香山,闵小菊已经抢先一步把车门打开:

“今天俺来当司机。”

夏晓兰还觉得奇怪,闵小菊吃得多力气大,却是戳一下才跳一下的青蛙,今天居然这样勤快,这是发生了什么变故?

刘芬担心,“小菊,你晓得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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